人看待世界总是带着主观视角。因此,丑小鸭与天鹅、天鹅与天鹅之间的区别,别无二致。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人与人之间永远不可能形成真正的共情与感同身受。
“共情”是放下自身立场的换位思考,为他人考量,实现情绪层面的同频。目睹天桥上乞讨卖艺的乞丐,我们不免心生怜悯;面对他国人民遭受恐怖袭击,我们无不错愕。这样看上去,共情无处不在。
但也有人认为,这些并非“共情”,而是同情。人与人之间从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感同身受。正如著名的庄子与惠子著名的濠水之论: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你又不是鱼,你怎么知道鱼的快乐呢?对大多数人而言,我们从未切身体会过他人的欢天喜地和痛不欲生,只能凭借主观审视,将自己的生活和价值强行带入。这脱离了共情的本质,成了没有换位的同情,当然不能等同于感同身受。晋惠帝一句“何不食肉糜”是基于自己从不缺肉的主观投射;亲友借霍金鼓励史铁生同样也是基于自身健全向上的主观投射。这样看来,无共情的论断好像不无道理?
然而,就此断言人与人之间永远没有真正的共情,又似乎过于绝对。
生活中,我们总可以遇到志同道合的朋友,惺惺相惜;又或许因为经历类似而相见恨晚。伯牙鼓琴,钟子期赏高山流水;浔阳江头,乐天与歌女共叹。这样看来,只要共同点足够多,就能撑得起共情的大门。
从主观上来讲,让我们真正达成共情的是自身的精神境界。冯友兰把人生划成四种境界:自然、功利、道德、天地,格局截然不同。功利境界的你我,习惯用主观视角打量世界;而那些步入道德乃至天地境界的圣者,早就超脱个人。杜甫呼告着“安得广厦千万间”;张桂梅将女娃的人生视作使命,用自己的健康换来了她们的未来。他们心系天下苍生,置自身安危于度外,摆脱了主观局限。
再就客观而言,苦难本身是共通的。虽然每个人的遭遇各不相同,但生老病死、爱憎离别、求之不得,这些痛苦的底色是天下人共享的。白居易不曾当过歌女,但他被贬江州的那份落寞,与琵琶女沦落江湖的酸楚却是同一种被命运抛弃的滋味。我们未必经历过对方的具体遭遇,但我们都尝过失去、体悟过孤独。这份共同便是共情的最朴素的客观根基。
因此,真正的感同身受,当然存在。它虽然依赖内在道德,但外在体悟常有重合。我们无法抹平丑小鸭和天鹅的距离,只要我们的初衷是良善,就算有感知深浅又何妨?
共情,从来不是要求所有人拥有统一的感知,而是愿意脱下利己外衣,去体察众生,去学会悲悯,去做一个良善之人。